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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西安6月3日新媒體專電 (記者梁愛平 鄭昕)5月30日上午,陝西長武縣中學6名高三學生因為撕書被阻止而圍毆一名老師,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展開調查。但圍繞這一事件展開的討論,並不止於學生毆打老師這一行為,更多人關註的是,有關學生能否參加馬上舉行的高考。
  據公安機關初步調查,5月30日上午,陝西省長武縣中學安排高三學生整理個人書籍、準備放假離校,有部分學生將學習資料撕碎從樓上扔下。為此,長武中學安排年級組負責人到班級進行制止,以確保學生和校舍的安全。
  該校教育科學研究處副主任曹某在教學樓巡查時,發現高三(10)班學生計某將試卷從三樓教室窗戶往外扔,曹某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,併在計某離開教室時打了他後腦勺一下。
  計某打掃完衛生後,叫來同班4人和1名同年級外班同學,6人在曹某準備下樓離開時,拿起拖把桿追至三四樓樓梯拐角處對曹某進行毆打。曹某一邊用手阻擋,一邊慌亂還擊,造成了頭部的傷害。
  經初步診斷,教師曹某、學生計某均為輕微傷,曹某無開放性傷口,在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,計某已回家養傷。曹老師家屬在6月1日下午報案,目前警方已展開調查。
  對於學生毆打老師這一行為,有專家認為學校在德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也有欠缺。陝西省社科院社會學專家石英認為,高考前是中學生面臨壓力最大的階段之一,偶發的暴力事件背後,反映出一定的必然性。“無論從應試教育還是教育產業化這些現狀來看,教師隊伍素質和學校德育教育方面也並非完善。如果正好趕上像高考前後這樣需要釋放壓力的時間點,就可能會造成矛盾的尖銳化。”石英說。
  “臨近高考的學生,選擇用撕書甚至破壞校園設施的方式發泄壓抑情緒,這在目前應試教育的大環境下可以理解,學校也有必要去引導學生的情緒。”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、教育專家熊丙奇說,無論在中國還是外國,學生難免在某一個階段會面臨到包括應試、人際關係在內的負面情緒,這時家長和學校有必要及時干預疏導。
  熊丙奇表示,學生毆打老師的這一行為,無論從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是不被允許的。國內出現的不少校園事件,學校大都以藉口維護學生和學校的聲譽息事寧人,其實這阻礙了學生更全面地瞭解社會,他們不知道在遇到問題時應採取哪些措施去解決問題。
  圍繞這一事件展開的討論,並不止於學生毆打老師這一行為,更多人關註的是,有關學生能否參加馬上舉行的高考。“這一事件並不複雜,只是牽扯到了高考。畢竟參加高考是公民的權利,如果這些學生之前已經獲得了高考資格,就應該讓他們去考試。”陝西安康市漢濱區一所高中的陳老師說。
  陝西弘業律師事務所陳文龍律師表示,從法律程序上講,涉事學生被禁止參加高考的可能性不大。“從傷情來看,曹老師的輕微傷屬於治安案件,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輕傷級別;從時間來看,事件發生在5月30日,而受害者家屬在6月1日報警,即使經過醫療部門驗傷,到公安機關最終限制學生的自由,一般情況下也要到高考之後了。”他說。
  到目前為止,案件正在進一步核查當中,對於這6名學生能不能順利參加本周末的高考,長武縣公安局、教育局還沒有定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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